1.各高职院校应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制定本校分类考试的招生章程和综合评价办法,并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2.前述四种模式的分类考试招生,第1、2、3种形式招生于4月15日前结束,4月28日前已预录取考生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4月29日-30日,各高职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之后签发录取通知书。
3.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各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和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关于申请流程一是不限制考生提出入学申请的院校数量;二是强调依据考生本人意愿,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选择。
高职院校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有相应记录,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录取未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高职院校严格按照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考生以及录取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未录取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2015年4月15日前,各高职院校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高职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015年4月28日,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这里强调考生报到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是为了确认考生身份,提醒各位考生一定要保管好本人证件,任何组织、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综合评价招生过程中收取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
2015年4月29日至30日,高职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办理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的考生将不能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